我喜欢过一个人,是真的喜欢他,拼了命的喜欢。
那段时间贫瘠又荒芜,除了爱他这件事,我什么都没有,日子里只剩下喜欢,只剩下我对他的喜欢。
我打碎了父亲送我的水晶项链,我打碎了家里价值不菲的古董花瓶。
我放弃了我的一切跟着他去异国他乡,我放弃了一切陪他去陌生的国度。
我以为那是我要的人生和爱情。
他在街头表演时的样子那么风华绝代,绚丽的像落进人间的星,他总能在人群里一眼找到我,热烈的向我挥手。
他的每一份乐稿上都有我的指纹,他的每一件衣服上都有我的体温。
他说过的,他爱我。
然后,没有然后了,歌声结束了,我的梦也醒了。
*早上六点半了,我该起来准备去上班了。
作为森尚总裁的特助,我的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公寓离公司很近,走路时间不超过十分钟,但是我得早点起来。
我得画一个让我的脸完全无法透气的大浓妆,遮住自己的黑眼圈和由于饮食不规律产生的肤色暗沉。
我才二十多岁,在别的女生还是一脸胶原蛋白的时候,我就开始出现了三十岁女人才会出现的各种问题。
人生悲哀。
不过这不是我上司的错,她没有压榨我,是我自己的问题,只是我自己喜欢糟蹋我自己而己。
我的顶头上司叫江若兰,她是川岛最有名的女人之一,她和藤世系的沈奈并称川岛双媛,都是权力巅峰里难得的女枭雄。
不过我并不赞成把她们放在一起相提并论。
沈奈比江若兰少吃了十多年的米,自然在道行方面也格外不及这位己经成为人母的女总裁。
沈奈只会委屈求全的嫁个男明星以确保自己不会被从藤世系的核心中剔除,而江若兰——她首接干掉了森尚的前任总裁,也就是她的合伙人,然后独立走到了今天。
她的老公早就被她扫地出门,她的儿子甚至是人工授精的产物,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亲,也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
很显然,不是江若兰的前夫,他们母子对于这个人的身份也并不好奇。
不过不得不说,的确是千挑万选出来的基因,长的确实好看,身形优越还会跳舞。
漂亮的生命大概率会有漂亮的后代,遗传学理论诚不欺我。
当初就是这张脸,哄的还天真的我一愣一愣的。
让我心甘情愿的和他去所有的地方,不论时间和地点是多么不合时宜。
就比如我和他一起在十八岁生日那天扔下所有人逃到北海道去潜水,他在海底掀开氧气面罩和我接吻。
我们在窒息之前才会从被阳光照的无比透亮的海水中浮起来。
他送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是一枚淡蓝色的星砂,他说——“柏良,浅蓝色的星砂可以实现人的一个愿望。”
“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你无论许什么愿都会实现的。”
“我的小亮,所有的愿望都会被实现。”
如果这颗被人工染料染成蓝色的玩意儿真能实现人的愿望,我该许愿让他全家暴毙的。
江若兰大概是觉得武则天和上官婉儿之间的故事很刺激,所以她在将我父亲送入监狱后,把我留在了身边。
我还有一个妹妹和养尊处优惯了的妈要养,我不能无所畏惧的把offer撕了扔在她的脸上。
我得忍气吞声的成为她的特别助理,为她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说起江辙,自从我们分手后我就很久没见过他了,听说他在美国读书,随便吧,谁在乎。
我巴不得他死在外面不要回来了,死干净一点,死透彻一点。
请带着我年少时期那荒谬又单纯的爱,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死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仿佛只要他永远消失了,我就可以装作我从来都没有过那么爱他的日子。